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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典型案例典型案例 → 梅妈败诉独霸梅艳芳遗产梦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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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妈败诉独霸梅艳芳遗产梦碎
发表日期: 2008-06-22 10:18:28 阅读次数: 2851 查看权限: 普通信息
缠绕5年的梅艳芳遗产官司判决结果已出。昨日法庭判“梅妈”覃美金败诉,梅艳芳2003年12月去世前定下的遗嘱有效。

  梅艳芳清醒立遗嘱

 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,其遗产包括在香港、伦敦及东京的多个物业,去世时约值3500万元(港币,以下皆是),现已升值至逾1亿元。其遗产官司今年4月开审,审讯历时17天。其中争执点,在于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。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,正在养和医院留医,健康逐步变差,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,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。

  昨日法官颁下的书面判词指,梅艳芳立遗嘱时,精神状态正常,即使当时备受病魔折腾,但仍有适当的判断力。法官还表示,从案件可见梅艳芳与梅妈及兄长梅启明的关系,梅艳芳一直只希望给予梅妈基本的生活费,因为她担心若给予更多金钱梅妈,最终只会落入与她关系一般的兄长手上,故遗嘱只提及向梅妈给予每月上限七万元生活费。法庭亦颁令涉及的诉讼费,全数由梅艳芳遗产支付,梅妈毋须支付任何费用。不过为了争夺梅艳芳上亿元遗产,梅妈请律师就花了约三百万,如今官司败诉,她将面临支付巨额律师费的局面。早前她曾向法庭要求,从女儿遗产中拨出律师费,遭到拒绝。

  梅妈誓言会上诉

  梅妈于判决前接受传媒访问,指自己坚持要打官司,是要“拿回应得的”,并义正词严的表示:“钱(梅艳芳的财产)由兄弟姐妹用就有罪,外人用就没罪?”梅妈同时表示每月七万元生活费一点不够用,因为要和梅启明“分享”:“他帮我,我不应该养他吗?”

  而在法官判决后,梅妈在梅启明陪伴步出法庭,二人声言会继续上诉,梅妈妈还强调如果梅艳芳把所有遗产捐到东华三院等慈善机构,她就不会再展开遗产争夺战,但现在一定会上诉,因为不希望梅艳芳辛苦赚来的金钱,被其他人瓜分。一旁的梅启明除了高呼要争取正义,还理直气壮地说:“阿梅的钱被人吞了,你说怎么办?”

  争产案中间也曾衍生枝节。梅妈早前曾控告养和医院及梅艳芳的主诊肿瘤科医生张文龙,指医生串通他人让梅艳芳在不合理情况下签署文件,并瞒骗梅家的知情权。但后来法庭以申索无理为由,剔除了该要求。 (东东)  

  曾有证人在庭上透露,梅艳芳以“梅太”称呼梅妈,证明两人关系淡薄  

  梅妈生活其实很好 人参补身出手阔绰   

  自4月遗产案开打后,梅妈几乎场场必到,在法官和媒体面前都表现得可怜兮兮,更称自己受食肉菌感染,要靠打针抵抗病菌,生活非常拮据困难。

  不过早前有媒体拍到她经常在休庭以后神采奕奕,有时到铜锣湾高级餐厅饮茶,有时候还大手笔购物,在参茸铺买了几大袋800元多一两的野生人参,以及干瑶柱和海蜇皮等价值不菲的海产品。被问到没钱为何能买贵价海味时,梅妈的回答是:“唉!吃少点这些(参茸补品)都不行啊!不吃哪有命打官司。”

  其实梅艳芳离世后,梅妈多次到法院要求增加生活费,其中,生活开支表上列明平均每月用1万元买补品。周刊指梅妈现今生活费已由每月7万港元上升到12万港元,是香港普通家庭生活费的好几倍。但她表示,现在12万港元的家用要养6个人,生活负担很重,因为长子梅启明夫妇现在都靠她供养。至于梅启明一直没工作,声称拿回遗产才是终身事业。一直扮穷的梅妈还被爆投资有道,梅艳芳死后(2004年5月),她以500多万港元购入跑马地山村道一个连天台的房子和车位,并于今年2月趁楼市大涨,以900多万港元售出,赚了近400多万港元。   

  梅艳芳遗产分配   

  梅妈:可获得每月上限为7万元的生活费,至其终老;

  刘培基:可获得两个分别位于香港和伦敦的物业;

  四名侄女与姨甥:

  各获得每年10万元的教育费,合共170万元;

  其他遗产:捐给妙境佛学会。

  

  

来源: 信息时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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